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因貪污新台幣3000萬餘,於2019年7月19日入監服刑,14日自外役監假釋出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整整應執行刑13年8個月,卻只關了4年10月就放人,這是什麼荒謬的刑事司法政策?」
林錫山因主導立法院電腦軟體設備招標案,自2012年至2015年間,收受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的回扣3950萬元,助網遠取得24件標案,總金額超過新台幣2億元。
2016年1月,林錫山遭搜索後被羈押,直到2018年2月交保,2019年7月19日因判刑13年定讞入獄。另案再判4年8個月定讞,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法院裁定執行13年8個月。
黃國昌怒批,第9屆國會時,曾經對於黑箱假釋,提出嚴厲的批判,當時法務部長蔡清祥曾經承諾,要徹底改革假釋制度,沒想到改革完的結果,就是權貴貪污犯,關不到一半就出獄,真的令人失望透頂。
對此蔡清祥回應,林錫山羈押期間有753天,實際上執行日期不只4年,依法要把羈押期間算入刑期,超過56%已合乎法律規定,也可以聲請假釋。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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