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表示,該署獲悉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為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對象且藏匿在臺訊息後,除即向西班牙駐臺辦事處確認及查證案情外,亦同步積極掌握其行蹤,並於13日晚間通知奧男到案說明後,依其違反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要求奧男限期離境。
移民署進一步表示,奧男在國外有涉犯重大犯罪之事實,恐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影響社會安定,已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得禁止入國的情形,依同法第36條第2項規定得予以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出國,惟因顧及奧男在臺仍有未成年子女,已請其妥善安排照顧事宜,並將限令奧男於一定期間內離境。
移民署強調,我國將持續強化人流管理,在國外犯罪之外來人口切莫心存僥倖潛逃來臺,一旦經我國政府查獲絕不寬待,將依法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出國。
(記者:陳品綸/移民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