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榮航空董事林文鵬律師22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柯麗卿涉嫌內線交易,不法獲利21億元,創內線交易犯罪史紀錄。林文鵬強調,張國華、柯麗卿涉及內線交易股數、金額龐大,恐有其他共犯或交易帳戶,請台北地檢署盡快搜索查扣並從嚴偵辦。
告訴狀指出,張國華、柯麗卿去年5月30日就任長榮海運董事,公司內部人身分成立,是《證交法》規定禁止內線交易的行為人。同年6月19日,長榮海運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張國華、柯麗卿知悉,但這項重大消息遲至同年8月14日才公開。
林文鵬指控,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董事,竟早在上述消息公開前,即於同年6月30日由張國華大量買進9萬8357張長榮海運股票,且張國華自稱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EIS)永久總裁、柯麗卿擔任EIS總經理,媒體報導「長榮6月30日出現一筆盤後鉅額交易逾17萬張…市場認為是EIS出脫持股,由張國華全部吃下…」,明顯涉及內線交易。
同年8月14日,長榮海運於資訊觀測站公告以每股34.1元賣出5萬張長榮航股票,交易金額17億元,處分利益7.9億元;本次交易是在同年6月19日由董事會通過、審計委員會同意。8月21日又公告以每股35元賣出32.5萬張長榮航股票,交易金額113.8億元,處分利益54.6億元。
林文鵬指控,巴拿馬長榮國際由張國華、柯麗卿主導出脫持有的長榮海運股票,由張國華以自己或他人名義買入;張國華及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內部人,在長榮海運處分長榮航股票的重大消息公開前,由張國華以自己名義買進長榮海運股票,內線交易擬制計算犯罪所得達21億元。
林文鵬指出,長榮海運實收資本額214億元,去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處分高達37.5萬張的長榮航股票,交易總金額130.9億元,超過長榮海運實收資本額60%;處分總利益62.5億元,佔去年上半年本期淨利近49%,顯然符合「公司取得或處分重大資產」規定,董事會的決議顯然對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