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督察科與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及暖暖派出所近日前往愛一路某家小吃店臨檢時,發現女陪侍疑有脫衣陪酒情形,近日蒐集相關事證後,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昨(18)日深夜見時機成熟,前往該店搜查,果然發現有大陸籍女子在包廂內脫衣陪酒,當場將相關人員帶回偵辦。

新北市侯市長為落實推動「安居樂業」之理念,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以「社區導向」、「科技建警」之警政思維,積極推動社區治安工作及加速推動社區治安營造工作執行計畫。期望藉由頒發認證標章,提升優質治安社區之榮譽感,並兼負標竿學習之任務,以強化各社區自我防衛能力,有效降低社區犯罪之發生率,打造安全幸福家園。
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副所長周俊谷、警員崔瑞琪擔服勤務時,接獲轄內國泰銀行東湖分行行員報案稱有位葉姓民眾欲提領新臺幣80萬元,行為態樣有異,遂通知警方前往了解並關懷提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五中隊員警,日前在臺北市北投區大度路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輛機車行進中搖晃不穩,且後座男子神情痛苦,身體明顯搖晃、幾近暈厥,員警見狀立即予以關心。經了解,黃姓男子長期患病,因身體不適正由妻子騎乘機車載送至臺北榮總醫院急診,員警憂心若繼續強撐恐生危險,遂主動協助駕車護送。

每年4月至8月為臺灣藍鵲繁殖季節,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於今年1月至5月已接獲民眾通報共9件臺灣藍鵲因育雛襲擊行人案件,由於臺灣藍鵲育雛時具有非常強烈的護巢行為,會主動攻擊接近巢區的入侵者。動保處特別提醒民眾,臺灣藍鵲為農業部公告之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若任意移除其巢穴或幼雛,或以任何方式騷擾其棲息行為,恐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相關規定,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隨著炎炎夏日來臨,民眾從事戲水、浮潛及立式划槳等海域活動劇增,但海象變化迅速,離岸流、突發強浪與天氣驟變等隱藏風險,且時有意外傳出。海巡署北部分署提醒民眾,從事海域或岸際遊憩活動前,應先行查閱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研發之「Go Ocean海洋遊憩風險資訊平台」,該平台整合跨部門、跨平台的海象、風速、波浪、海流等數據,運用危險燈號警示,可讓民眾清楚掌握遊憩海域的環境狀況,避開高風險時段與區域,確保生命安全。

海巡署第八巡防區指揮部於(16)日上午6時持續配合屏東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及枋寮派出所,共同針對(15)日落海失聯學生持續搜索,並派遣艦隊分署第十四海巡隊(2艇6人)、第六岸巡隊枋寮安檢所(1艇2人)及第一一岸巡隊第五二中隊無人機區隊配合空中偵察,針對屏東枋寮漁港西南方及加祿堂西南方等海域2浬處實施擴大搜救。

內政部聲明,對於媒體報導民眾檢舉「成功嶺替代役爆毒蟲入營」,內政部於毒品及違法藥物持續採取「零容忍」立場,絕不包庇、絕不護短。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對役男施訓期間全面強化毒品篩檢,役男入營第2天即實施全員尿液檢驗,返營收假時亦針對30%人數進行抽驗,凡檢出陽性者,均依規定即時移送司法偵辦,嚴正執法不容絲毫鬆懈。
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6月9日5時44分接獲110通報,稱轄內忠孝東路四段一帶有打架情事,線上警力火速趕往查處,到場時已無衝突發生,目視在場三人當中之黃姓女子(71年次)及陳姓男子(70年次)身上有抓傷痕跡;經了解黃女與陳男為情侶關係,因細故產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拉扯,而該友人賴姓男子(68年次)在場勸架,警方告知相關權益,黃女與陳男均表示互不提出告訴也不需要警方協助,故警方依規定進行家暴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