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友稱為「德東飆車王」的簡姓男子,2022年開車行經北市士東路、芝玉路二段時,高速衝撞2名女高中生及1名婦人,導致65歲謝姓老婦傷重不治,但他不僅否認犯行,甚至揚言「重判就安樂死」遭審判長當庭斥責,去年9月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徒刑。不料上訴後改口認罪,並以240萬與被害人及家屬提出和解,30日二審改判2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簡姓男子二審獲得減刑。翻攝自臉書社團「靠北天母幫」
事發於2022年3月18日晚間,簡男駕駛黑色轎車衝撞走在斑馬線上的3人,導致謝姓婦人慘死,另2名女高中生多處骨折,然而開庭時他竟強辯時速僅45公里,但隨即遭檢察官打臉,鑑定報告顯示,當時簡男時速已飆破100公里。
不僅如此,簡男更將過錯推給受害者,強調是3人突然走出害他煞車不及,毫無悔意地請求法官考量「駕駛用路安全」,甚至高喊若被判重刑,願簽死亡同意書安樂死,當時被審判長立刻訓斥是「威脅法官。。
士林地院一審依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4年。不過上訴二審後態度大轉變,除坦承認罪,並對被撞死的婦人家屬、受傷的兩名女高中生,分別提出180萬、各30萬元的賠償金,但被害人及家屬仍不願原諒,也不接受和解。
高院法官則認定,簡男在市區尖峰時間以時速至少80公里超速行駛,因而肇事,過失情節重大,但先提出賠償240萬元盡力填補損害,減刑改判2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