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去年7月發布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增訂「執行警察任務對國家社會具有卓著功績之特殊貢獻」,不再以「冒生命危險」為陞職必要條件;另為避免申報寬濫,具體特殊貢獻事蹟認定,須由特殊功績陞職審議會公開審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召開記者會呼籲,警政署應檢討具特殊功績警察破格陞遷的規則與標準。不然恐嚴重影響基層員警士氣。
林俊憲指出,近期台南市和高雄市警局聯合攻堅緝捕一名毒品及槍械案件通緝犯,與歹徒發生槍戰,整起案件共提報3名英勇警員替他們申請破格陞遷,卻被警政署審議會以其中2員未符「居首功」要件、1員未符「冒生命危險」要件為由不予通過。
林俊憲說,這結果傳回地方警界引起議論,因為能被提報破格陞職的警員少之又少,代表他們的功績已深獲第一線同袍和長官認可,而地方認為最有資格的勇警,卻被警政署認為未「居首功」標準和規則完全不透明,邏輯也完全不通。
林俊憲強調,這等於是變相不信任第一線地方警局的判斷,有可能嚴重影響基層員警士氣;雖然已政府推動「警械條例」修訂等多項警政改革,但這些都只是讓他們執勤更順利的基本功,獎勵也一樣重要,破格陞遷機制應該更具體化、透明化。
立法委員林俊憲喊話警政署以及主掌⼈事的內政部人事處,應全面檢討審議流程,相信第一線地方警局的判斷,提報上來後應從寬認定給予破格陞遷,這是對第一線警察最基本的尊重。(記者:江昱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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