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大安分局,偵辦該分局員警疑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並由警察局偕同大安分局督察組持新北地方法院搜索票,至該員警任職之派出所及住處執行搜索並查扣關係證物,全案配合新北地檢署依法偵辦。
大安分局督察組表示,將深入追查是否有其他員警涉案,另視涉案情節予以最嚴厲之行政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
大安分局召開說明,該案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並查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記者:陳品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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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
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