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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議員名義干預公務運作 公園處予前駐警祭出兩大過免職

假冒議員名義干預公務運作 公園處予前駐警祭出兩大過免職

台北市政府公園處前林姓駐衛警隊員遭記兩大過免職一案,乃因其偽冒議員名義干預市府工務局公務運作及人事調升,嚴重違紀,經地檢署調查屬實,公園處依照程序召開考績會,做出兩大過免職處分,其處分與其他案件無關,絕非該林姓前駐衛警所稱秋後算帳。遭偽冒之議員辦公室(12/2)日亦表明,尊重工務局、公園處作法。

前駐衛警林X豪偽冒臺北市某議員辦公室陳主任名義(非以其本名)聯絡工務局長官及相關主管,要求提供工務局內部相關資料,欲藉此施壓公務運作、人事調動及干預同仁職場騷擾案件之調查,另暗示工務局應調升林X豪為駐衛警隊長;並表示若不配合,除請議員質詢職場騷擾案外,同時將號召性騷擾案當事人至監察院陳情。林X豪冒充議員辦公室名義之情事於112年9月被揭發,經北市府政風處調查屬實,移送地檢署偵辦。

公園處說明,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緩起訴書內容,林X豪基於妨害公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偽冒某臺北市議員辦公室陳主任,於112年6月13日起,利用行動電話門號0958(下略)撥打電話及發送簡訊,陸續以開議質詢及向監察院陳情為由,脅迫工務局辦理公園處職場霸凌、公園處駐警隊幹部甄審作業等,並使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將「某議員辦公室陳主任交下辦理、關切、以手機簡訊詢問」等不實事項,登載於其掌管之公文書上,足以生損害於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對於文書內容登記之正確性。上開犯罪事證確定,林X豪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惟審酌被告無前科,因此,地檢署以緩起訴處分。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復於113年9月20日北市政二字第1133007827號函檢送上開緩起訴書,表示本案涉案人員犯罪事實業堪認定,為端正政風,並杜絕僥倖,建請機關秉諸權責,審究其行政責任。

公園管理處所轄228紀念公園景-翻攝/維基百科

公園處於113年10月23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審酌其所涉之行為已符合該處駐衛警察隊獎懲標準表七、(一)及(二)所稱行為不檢及污控、威脅長官之要件,且偽冒議員辦公室主任更顯示林員欲逼迫機關屈服之意圖,此行為不僅傷害機關聲譽,更有損市府及議會整體形象,經與會委員一致同意,核予一次兩大過免職處分,林X豪現已向公園處提出申訴,公園處將依程序辦理後續。

另外,公園處於同次考績會中,亦分案審理林X豪其他違紀案件,包括將私人物品放置辦公室,請其撤回卻屢勸不聽,更謊稱係北市某議員服務處助理贈送指定放置公園處辦公室,經洽該議員辦公室,助理否認林X豪說法,因此,予以記過1次;另未依駐警勤務規範每日著制服騎公務車巡邏公園、未依規定使用巡查機及巡邏路線及填寫工作紀錄簿等,情節重大,記過1次;未有工作事實及擅離職守,曠職累積達5日,記1大過,針對其他違紀案件,林X豪亦同時提出申訴。另林員亦曾於112年因違反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情節嚴重,記過1次;於111年因工作不力及違反紀律,分別核予及過1次及申誡1次之處分。

公園處嚴正聲明,對林X豪所有處分,皆因其觸犯法律、違規違紀事實,機關本於權責對其究責,過程亦召開會議進行相關調查,對其處分公平公正,絕非該林姓前駐衛警所稱秋後算帳。另遭偽冒之議員辦公室亦以LINE聲明,尊重工務局、公園處作法,對議員辦公室來說,性騷案件已處理完畢。

(記者:張英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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