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為守護外籍朋友交通安全,於113年11月間接連與轄內詰盟、華騏人力仲介公司合作,擴大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納管、投保強制險等相關行駛規定。
中和分局此次宣導除發放印尼、泰國、越南、菲律賓等多國語言版本文宣資料外,也特別邀集外籍朋友以母語朗讀宣導,加深移工朋友守法意識,並於移工朋友經常活動處所周邊,針對多輛尚未領牌之微電車張貼多國語言宣導資料,以增進正確的用路觀念及行車安全認知,提升交安宣導活動實益。
自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實施掛牌納管,並給予2年懸掛號牌納管過渡期間。然而,2年過渡期即將結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並投保強制險,規定年滿14歲者才可騎乘,雖無須駕照,但騎乘時應遵守交通號誌指示及正確使用燈光,並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得載人只能單載、酒駕,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車輛出廠須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後,在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核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並且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上路。
經統計113年1至迄今,中和分局警方舉發微電車駕駛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等交通違規計193件,年齡多於26至35歲,且違規族群以外籍移工朋友較多。警方將持續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各項違規加強執法,以維護車輛行車安全。
(記者:陳品綸/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