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前夕,51歲的菲律賓新住民阿珍(化名),終於獲得期盼已久的居留證。阿珍結婚來臺27年,卻在放棄菲律賓國籍後因不諳法令逾期居留,沒有國籍、沒有身分,如同隱形一般在臺生活16年。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服務站及彰化縣警察局外事科在中秋節前夕,將核發的居留證交給阿珍,對阿珍而言,今年的中秋不僅是一個節日,而是新生活的開始。
阿珍27年前透過親友的介紹結婚來臺,卻因不諳法令及家庭變故,中斷了歸化國籍的手續,未續辦理居留證延期,最終還與配偶離異,逾期居留至今16年。已放棄菲律賓國籍無法回國,在臺又逾期居留,進退兩難的她,依然善盡人母之責,撫養照顧2名兒子長大成人,一家人也因拮据的經濟,只能擠在一個狹小的房間內生活。
阿珍(菲律賓籍)沒有合法身分,無法享有許多基本權益,身體不適時,只能自行購買成藥;深怕被人發現會被遣返,過著躲藏、暗無天日的生活;後來前夫因病過世,孩子們長大懂事了,最擔心的是媽媽的身分問題,而尋求相關單位協助。
移民署人員說明在臺居留注意事項-圖/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獲悉後,基於人道考量及家庭團聚權,協助她辦理逾期罰鍰手續後,重新辦理居留證,並親手交到阿珍手中,彰化縣警察局外事科科長呂明修也率同仁一同前往關懷。阿珍緊握著手中的居留證,眼眶泛紅地說:「來臺27年,儘管生活不富裕,但早已把臺灣當成自己的家鄉,能再次拿到居留證,感到非常開心,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生活,未來會更注意自己的居留效期。」
彰化縣服務站站主任陳駿璿表示,新住民是臺灣社會的一部分,移民署持續關注新住民的需求,提供更完善的服務。今年,新修訂的移民法增加了對外來人口的友善居留措施、保障外籍配偶居留規定;但對於逾期居(停)留外來人口,則相對提高罰鍰為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提醒新住民朋友可在居留期限屆滿前3個月著手辦理延期,避免逾期。若新住民及外國朋友有生活或法令上的問題,也可撥打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或至移民署各服務站尋求移民輔導及協助。
(記者:陳品綸/移民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