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副所長周俊谷及警員張庭綱日前接獲鄭姓女子(49年次)報案,說她至華南銀行領取新臺幣30萬元,準備帶去給丈夫開設之公司進行運用,不料於返程路途中,因背包未完全闔上,現金不慎從背包掉落10萬元而未發現,經發現遺失後焦急沿路尋找並未尋獲,立即報警請求警方協助。
處理員警細心向鄭女解釋警方協助流程並安撫鄭女情緒,請其保持冷靜,同時以電話詢問遺失地金湖里邱里長,該時段是否有民眾拾獲10萬元現金,金湖里邱里長告知員警,剛剛有里民於成功路5段上拾獲新臺幣10萬元,員警立刻聯想極有可能為鄭女所遺失之金錢,隨後帶鄭女前往金湖里辦公室與邱里長做詳細確認,確實為鄭女所遺失之金錢,邱里長將金錢歸還後,鄭女表示非常感謝民眾拾金不昧之舉,同時鬆了一口氣,頻頻感謝員警積極與高效率的協助。
內湖分局提醒,個人貴重物品、錢包應隨手攜帶,若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下車前,應再次檢查有無遺落個人物品,避免將貴重物品、錢包放置車內減少遺失風險。另外拾獲不論金錢及有價遺失物應盡速交由警方處理後歸還失主。
(記者:陳品綸/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