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中州科技大學2019年以高額獎學金,誘騙16名烏干達外籍生來台就學,卻透過仲介,將他們「轉賣」到工廠從事勞力工作淪為「學工」,曝光後,還找上任職於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副處長的涂榮輝,做出不實報告。彰化地院一審將中州科大前學務長柴鈁武、主任藍素鈴分別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分別判刑5年6個月、5年,涂榮輝則依貪污罪判刑7年;另有2名業者被判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柴鈁武是中州大學前學務長兼國際中心主任,藍素鈴則為該校前推廣教育中心主任,2019年間,2人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飯店的林政良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柴、藍等人在說明會中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誘騙16名烏干達學生來台就學。
16位留學生抵台後,柴鈁武、藍素鈴等人旋即以積欠來台旅費新台幣10萬700元、每學期學雜費6萬餘元為由,要求留學生打工償還債務,並透過人力公司「金盟企業社」負責人陳國良,仲介前往苗栗縣等地工廠打黑工,每個月上班時數都超時數十小時,但留學生僅領到約2萬元薪資,做的是顧機台、裁剪原料等耗費勞力的工作,嚴重剝削勞力。
2022年1月,烏干達留學生在台超時工作案被媒體揭露,陳國良為避免聘雇留學生的公司受罰,找上時任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副處長涂榮輝商談,要求直接罰「金盟企業社」,且儘量輕罰。涂榮輝多次向承辦該案的廖姓員工施壓,廖迫於壓力,僅能消極發函,並依涉案公司提供之出勤資料進行調查,由勞青處做出本案並無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情事之結論。
彰化地院審理時,相關被告除苗栗縣勞青處廖姓員工坦承外,其餘被告均否認犯行,但合議庭根據烏干達留學生、招生人員、苗栗縣政府相關人員等人證述屬實,並有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及LINE通話紀錄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可資佐證,認定犯罪事實明確。
合議庭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將柴鈁武判刑5年6月、藍素鈴判刑5年、林政良判刑2年10月,依同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剝削罪將陳國良判刑2年,涂榮輝犯貪污圖利罪重判7年徒刑,廖姓員工因自白獲免刑。
另外,法官認定身兼人力仲介的犯罪所得10萬8,500元,陳國良犯罪所得164萬8797元均追徵,全案可上訴。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