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家健檢中心葉姓司機自去年7月至今年1月間,涉嫌在中心一樓女廁的拖把、角落鐵架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6名女同事的私密影像,女同事察覺有異報警,桃園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指出,38歲葉姓男子自去年7月7日起至1月12日,在健檢中心一樓女廁的拖把、角落鐵架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如廁的影像,案經被害人察覺有異報警,並在廁所中搜出針孔攝影機及鏡子,並持票搜索勘驗葉男手機及電腦追出6名女同事受害。
法院認為,葉男與6名被害人均為同事,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在辦公室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攝錄害人身體隱私部位,顯不尊重告訴人等之性隱私,造成被害人等身心受創,影響工作、生活甚深,所為應予非難;惟念其犯後坦認犯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