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鐘姓男子23日駕駛麥拉倫570S Coupe跑車,在台中市西區中美街違規停車,公益派出所警員巡邏經過時上前攔查,發現鐘男身上有酒味,但他拒絕酒精濃度測試,警方當場開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知單,沒想到鐘男接下罰單後隨即離開現場,現場未留下鑰匙,也不請人來移車。
警方通知拖車業者前來拖吊,但業者發現,該款麥拉倫跑車如不以鑰匙解鎖車輛,縱使裝輔助輪移置,亦會造成超跑電腦設定損壞。由於聯絡不上鐘男,警方依法先行查扣車牌並派員現地看管,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例第35、56條拒測及違規停車舉發。
鐘男直到8小時後才現身,現場解除設定後配合警方移置車輛至保管場。
台中市第一分局呼籲,取締酒駕為警察持續性之重點工作,將針對酒駕易發生事故之路段及易飲酒處所之周邊道路,加強規劃巡邏或路檢勤務以防制酒駕,亦請市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如有飲酒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酒後找代駕」或搭乘替代運輸工具,以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用路安全。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