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橋頭派出所林姓員警去年10月與歹徒槍戰導致頭部受傷,但年終考績卻遭列乙等,引發各界熱議。對此,雲林縣警察局8日坦言,林員調任橋頭派出所服務時間較短,考評其對單位貢獻度,惟疏漏槍戰特殊功蹟,評定過程確有不夠周延。
依縣警局數據,林俞宏112年度工作表現計嘉獎93次,其中於新北市警局服務期間計嘉獎85次。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現已主動協助林警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議,除已陳報警政署待審的特殊功績陞職外,另將依考績法申請「專案考績」,盡一切力量確保權益。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建民則說,年終考績是應以員警全年度整體表現來考核,不能僅以到任時間來評斷,已要求所屬各級主管綜覈名實、信賞必罰,力求準確客觀考核,絕不能讓努力付出的員警受到委屈。
李建民說,內政部長劉世芳、警政署長張榮興及雲林縣長張麗善均對此案非常關心,已指示全力協助該員尋提出救濟,務必確保基層員警權益。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