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於113年4月間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情資,在臺中市查獲1起自越南進口瘦身產品,數量多達360包,重量超過10公斤,檢驗含有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成分,循線將犯嫌張○○查緝到案,防止含有毒品成分瘦身產品流入市面危害民眾健康。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統計112年6月至113年5月,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在臺中、彰化及南投地區,陸續查獲從泰國、越南、柬埔寨及馬來西亞等國家寄送來臺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瘦身產品,共計14件14人,產品分別有「RubisS Detox」、「MARA SLIM」、「TOKI SLIMMING」、「Ozy」、「SERA」、「ITCHA XS」及「GO COFFEE」等。據調查,犯嫌為尋求瘦身效果,將含有我國列管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成分之產品,透過網路購買或由當地家人寄送來臺,觸犯我國法令。
刑事警察局呼籲,網路販售來路不明或標榜快速瘦身減肥產品,恐摻雜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屬於中樞神經抑制劑,有引發心悸、心律不整或心跳停止等嚴重副作用,民眾切勿因貪求快速瘦身而購買使用,不僅會造成身體傷害,更觸犯運輸毒品重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運輸第四級毒品者,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來臺的外籍民眾亦應遵守我國法令,切勿觸法。
(記者:黃子瑋/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