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接獲田姓民眾報案,他於昨4日晚間18時左右,在士林區的天母新光三越美食區用餐,當時點了烏龍麵、炸魚及炸花枝等食物,在食用過程中,因臨時如廁而暫離座位,當他如廁後回到座位,發現1名不詳男子坐在他食物餐位上食用他的餐點,於是立即報警。
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員警接獲通報立即到達現場調查,經查,該名食用田姓名眾餐點之涉嫌人為吳00,據吳男表示,他以為該餐點置放在桌上是他人吃剩已無人食用的物品,因看見食物都沒啥吃,餐桌上又無人,深深認為太浪費了,才坐下食用的。
上述案情與近日網路上盛傳一部同樣食用他人剩餘餐物完全相近,惟該影片播出畫面,確實是吃剩不再食用之物品,而接著吃的人於吃完後也不忘掏錢捐給公益箱,與本案如出一轍情節,只是尚未來得及掏錢給公益箱,警察就到了。
該案經天母派出所將吳姓男子帶回,依竊盜及侵佔罪函送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士林分局呼籲,意圖為自己所有而竊取他人之物品、商品,觸犯刑法竊盜罪,民眾如未經他人允許,切勿擅自拿取、食用他人物品,避免誤觸法網。
(記者:張 桀/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