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自台大法律系畢業後考取律師證照,去年5月在法律事務所實習時開賓士車酒駕,在台北市萬芳交流道失控擦撞山壁,撞上安全島後,又飛到對向車道連撞3車,導致正在等紅綠燈的高姓駕駛無辜喪命,鄭男酒測值高達0.83。經國民法官參審,台北地方法院24日依酒駕致死判處鄭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
本案由國民法官共同參審,合議庭認為,鄭男出庭時仍辯稱因工作需要而應酬,不得已才喝酒,未以同理心對待被害者家屬,在家屬不願和解的情況下,仍匯款新台幣300萬元,意圖「強迫」家屬接受賠償金,審酌後將他判刑7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鄭男從台大法律系畢業後,2022年考上律師,案發時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但他酒後駕駛賓士車,沿信義快速道路下萬芳交流道,因車速太快,過彎時打滑失控,賓士先擦撞山壁,再撞上分隔島,車子飛撞對向車道停等紅綠燈的3輛車。
其中高男的座車遭撞擊後嚴重受損變成廢鐵,高男被夾在駕駛座中,警消將他救出時已失去意識,送醫後仍傷重不治。
(記者施正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