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社會詐騙事件頻傳,除《今周刊》發行人謝金河屢遭冒名刊登詐騙訊息,日前一名旅居英國的網友,更控訴老父親遭騙房屋過戶,,對此行政院打詐辦公室主任李憲明指出,現在可依《投信投顧法》70條之1,要求網路投資廣告採實名制,加強網路平台業者事前審查、事後下架機制,如果未依限期改善下架,可裁處罰鍰。
然而,現階段針對網路刊登投資廣告未實名制者,刑事局雖可依法要求限期改善並可處以罰鍰,但目前都只是勸導,還沒有裁罰。
日前一名旅英網友,在各大社群廣傳,稱家中老父親被LINE股票操盤群組,詐騙市值3000萬元房屋,李憲明說,未來數位部可要求數位平台,落實廣告實名制,若發現詐騙廣告後必須立即下架,配合政府犯罪調查,但若是用戶私下邀請,就相對難以防範,政府也會加強詐騙宣導。
李憲明說,即使民眾不慎受騙,金融機構未來針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的存款帳戶,採取異常交易管控,從臨櫃、網路或行動銀行等面向,預防及遏止不法金流。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