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防堵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系統性流入食品供應鏈,責成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訪查轄內化工原(材)料販售業者,針對57種具有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辦理輔導,並適時進行跨局處聯合稽查,以防堵食安事件發生。
推動國內化工原料產業輔導訪查計畫,除了例行化工原(材)料販售業輔導訪查外,亦配合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與冬至等民俗節慶辦理專案稽查,及與畜牧業辦理宣導等,以防堵具食安疑慮化學物質流入食品鏈。
環保局於訪查中,加強宣導「化工原料四要管理」,並請業者務必落實化學物質管理,其中四要管理分別為:
1要「貯存分區」亦即「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分區、分櫃貯存,化工原料區應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警語。
2要「標示明確」亦即化工原料包裝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藥品、飼料及肥料等用途。
3要「用途告知」亦即販售應詢問購買目的、用途及提醒勿使用於食品。
4要「流向記錄」亦即記錄買方資料、交易量、庫存量,以避免食安風險並證明販賣方盡相當注意責任。
縣長徐榛蔚呼籲鄉親,縣府積極與國際接軌並推動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的第3項,即「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及福祉」。請相關單位人員定期回訓並完成再訓練,確保本縣朝向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記者:黃子瑋/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