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廖姓男子自民國106年起,在台北市隨機偷拍女子及少女,經後製分類在網路兜售,以此牟利達新台幣上千萬,還因此買房,累計受害者高達3792人,被高雄地檢署近日依違反《兒少法》等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36歲廖男自106年起在台北市區捷運站、百貨公司、高中等處,將隨身攝影機藏於背包,隨機尋找已滿或未滿18歲不知情少女、女高中生,以低角度拍攝裙底影像,加上從其他管道取得的偷拍影像後,進行後製、分類及打上浮水印。
高雄地檢署2日指出,廖男自107年11月中旬起在LINE群組,以每片新台幣200元至500元的價格,兜售或跟他人交換,並在去年2月間,在通訊軟體Telegram經營頻道「胖馬子」販賣影像,更以編號、分類製成目錄,方便買家瀏覽選購。
檢警查出,頻道買家購買前,須先儲值泰達幣(換算新台幣2000多元)加入會員,接著即可獲贈部分性影像及2000點數作為看片金,若想再儲值,則可用泰達幣或新台幣1000元兌換點數,每片價位從200元至900元不等,會員甚至分為3個等級,一般會員為露臉目錄不含裙底圖,一般VIP會員及尊貴VIP會員,目錄含裙底圖,且均有制服學生系列購買權限,會員人數達300多人。
高雄地檢署接獲民眾檢舉後,去年12月12日前往廖男位於台北市士林區、桃園市桃園區等處所搜索,並將他拘提到案,訊後聲押獲准,但羈押期限2個月屆期後並未延押。
根據檢方統計,被害人數達3792人,廖男自108年起,不法獲利1006萬2958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並依法查扣被告名下不動產、金融帳戶存款162萬多元及各類有價證券,近日偵結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