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鄭家純被控於2021年5月,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透過直播公布網紅陳沂的手機號碼,遭判刑3個月定讞。鄭家純1日到案執行,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同意,易科罰金新台幣90000元並現場繳交。
全案起於2021年5月9日,鄭家純、陳沂於當天凌晨分別直播,鄭家純於直播中念出陳沂手機號碼中的前4碼,陳沂質疑鄭家純意圖公布她的手機號碼,表示違反《個資法》。
鄭家純於同日下午連續在臉書發文,第一篇文章提及與陳沂直播的事情,並指當她念出前4碼,陳沂開始崩潰。
第二篇文章寫到,「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是這色吧」,並附上咖啡色塊及6個阿拉伯數字組成的顏色代碼,陳沂不滿事後收到網友的騷擾電話與訊息,因而對鄭家純提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鄭家純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一審量刑略重,改判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通知鄭家純1日上午到案執行,上午10時28分到執行科報到,檢察官確認人別身分及判決後,准予易科罰金,完成繳交罰金手續。
(記者施正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