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民權西路站25日下午發生民眾於列車進站時跳入軌道,導致捷運停駛,落軌的33歲男子緊急被救起,初步判斷全身多處挫傷、腿斷、但意識清楚,目前送馬偕醫院接受治療中,警方正在釐清落軌原因。
北捷高運量行控中心25日下午約4時55分通報,民權西路站內一名年約33歲的男性,於列車進站時跳入軌道,捷運列車緊急停駛,捷運警察隊立即派遣線上勤務同仁駕車馳赴現場處理。
警消於下午5時28分就將男子救起,初步判斷全身多處挫傷、腿斷、意識清楚,送馬偕醫院接受治療中,並派遣警員陪同該男家屬,前往馬偕醫院釐清落軌事由,往淡水方向列車,已於下午5時29分恢復營運並持續調整班距中。
捷運警察隊指出,民眾自行翻越捷運月臺門行為,後續將依相關行為人之行為樣態,分別移請偵辦或交付裁罰。除了可能涉嫌《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罪責,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
此外,根據《大眾捷運法》第44條第2項規定,「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不得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同法第50條第1項第3至5款規定,「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害其執行職務。得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記者施正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