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向議員反映,頭份市疑似設置販售電子煙之販賣機一案,苗栗縣政府高度重視,於(15)日由工商發展處會同警察局及衛生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前往現場查核,以維護民眾健康及保障消費安全。
經現場稽查確認,該販賣機所販售商品為「菸品濾嘴(俗稱菸嘴)」配件,並非電子煙、加熱菸載具、菸彈或其他依法禁止販售之產品。所稱菸品濾嘴係供傳統紙菸使用之濾嘴配件,屬一般市面常見商品,其主要功能為加裝於紙菸端供吸菸者使用,並非菸品本體,也非電子煙或加熱菸相關設備。
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該商品係於一般濾嘴功能基礎上增加造型設計、材質或外觀裝飾,因此售價較一般濾嘴為高,但商品本質仍屬紙菸使用之濾嘴配件,與電子煙或加熱菸產品並無關聯。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6月1日函釋,菸品濾嘴如非屬《菸害防制法》所稱之菸品,原則上與一般商品相同,尚非《菸害防制法》直接管制對象。

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指出,因該販賣機外觀及販售方式引起民眾疑慮,縣府秉持「有疑慮即查核、有檢舉即處理」原則,接獲陳情後即啟動跨局處聯合稽查機制,透過實地查核確認販售商品內容及營運情形。經查,本案未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情事。
詹處長強調,電子煙及相關違法產品涉及國民健康及青少年保護議題,縣府將持續加強跨局處合作及稽查作業,若發現有違法販售、展示或供應電子煙及相關禁售產品情形,將依法嚴格查處。同時呼籲業者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民眾如發現疑似違規情事,可隨時向縣府相關單位反映,共同守護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記者:陳品綸/綜合報導)
爆料專線號碼:02-2996-8268
投訴爆料信箱:
真相新聞網址:https://www.truthnews.com.tw
Facebook粉絲專頁 | IG專頁 | Line官方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