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發文指出,星宇航空員工使用機場工作證,並未依正常流程通關出國,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13日表示,已開罰新台幣10萬元,對此星宇航空則回應,證實後已主動通報,該名違規員工坦承犯行,並於當天離職。
民眾在網路發文指出,有航空公司員工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櫃檯完成報到及托運行李後,卻利用機場工作證進入管制區,前往第二航廈與搭機回國的朋友見面,再返回第一航廈出境層搭機離台旅遊,並未按照一般旅客的正常流程通關,由於未經移民署證照查驗,因此沒有出境資料。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13日證實,該員工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入出國者,應經內政部移民署查驗,未經查驗者不得入出國,違者依法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國境大隊表示,由於該名員工是初犯,考量情節後開罰10萬元。
星宇航空回應,這名新進員工於休假期間,自行購買機票出國,當日在桃園機場依正常流程完成報到、取得登機證後,因圖一時之便,持個人的機場通行證進入管制區搭機,由於違反機場用證規定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經公司查證屬實後主動通報,並要求這名員工即刻返台接受調查。
星宇航空指出,這名員工的機場通行證已於當日撤銷,公司也在員工休假結束返職後立即召開調查會議,針對重大違規事件予以嚴懲,這名員工在會議中坦承不諱,已於當天離職。
(記者施正傑/綜合報導)